关于对我校教师承担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3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批准立项的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本次结题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集中结题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第二批次集中结题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到期未提交结题材料或未达到结题标准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二)结题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项目相关成果复印件一份;如论文已录用但未收到样刊,提交稿件录用通知书和论文一份。
3、5000字以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份。
(材料2、材料3任选一项)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督促尚未结师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2、各单位要尽可能对已离职教师做好政策宣传,充分沟通意见,避免和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确保稳定。
3、结题材料报送到学校科研处办公室
联系人:鄢荣
联系电话:028-87213705
电子邮箱:cisisuk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