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研究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民办高校文化传承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研究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民办高校文化传承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已下达(附后),请各单位查看,并通知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申请人报送通知所要求材料到学校科研处办公室,并发送相应电子版材料到科研处邮箱cisisuky@sina.com。

三、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如校内申报超额,科研处将组织校内评审后择优报送。

四、联系人:鄢荣,联系电话:028-87213705   

附件: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研究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民办高校文化传承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