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3日 17:15


 院内各单位: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已下达,请各单位登陆中心网站(http://www.flc.swust.edu.cn/s/296/t/953/a/61597/info.htm)查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在通知附件栏下载相应的科研课题申报书

1、申报中心项目的请下载附件2中心科研课题申报书

2、申报中心与上海外教社联合项目的请下载附件3外语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

3、申报中心与高教社联合教改教研项目的请下载附件4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申报高教社数字资源项目的下载附件5四川省高等院校2016年度外语数字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

5、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填写后,报单位审查。(需纸质申报书原件3份及电子文档)申报书电子稿发送到cisisuky@sina.com邮箱,请写明邮件主题:系部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2016项目申报类别。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三)凡在申请、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中心项目。

(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五)成果要求

1、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2、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3、凡获得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研究成果若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予结题。

(六)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228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荣

联系电话:028-8721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