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3日 17:15
院内各单位: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已下达,请各单位登陆中心网站(http://www.flc.swust.edu.cn/s/296/t/953/a/61597/info.htm)查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在通知附件栏下载相应的“科研课题申报书”:
1、申报中心项目的请下载附件2“中心科研课题申报书”;
2、申报中心与上海外教社联合项目的请下载附件3“外语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
3、申报中心与高教社联合教改教研项目的请下载附件4“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申报高教社数字资源项目的下载附件5“四川省高等院校2016年度外语数字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
5、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填写后,报单位审查。(需纸质申报书原件3份及电子文档)。申报书电子稿发送到cisisuky@sina.com邮箱,请写明邮件主题:系部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2016项目申报类别。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三)凡在申请、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中心项目。
(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五)成果要求
1、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2、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3、凡获得“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研究成果若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予结题。
(六)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荣
联系电话:028-8721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