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11年度学风建设报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现将我院2011年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设立学风建设机构
  学院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学风建设委员会,作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指导和决策机构,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督学和科研处处长担任,成员为院学术委员会和科研处有关人员组成。学风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拟定学院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的相关文件,负责受理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调查,并向院学术委员会和院务会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科研处。
二、完善制度,提供学术规范制度保障
  我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试行)》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关于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暂行规定(试行)》,修订了《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文件详细地阐述了全院教职工、研究人员和学生的学术道德规范以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措施,使学风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学风建设委员会的作用
  学院始终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新学年在对新教职工培训和新生入学教育时,都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新教职工培训和新生教育的必修内容,形成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
  为保证各项科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我院充分发挥院学术委员会和学风建设委员会的作用,让他们参与各类课题的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检查,以及院内的成果认定、鉴定,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等工作。
  课题立项时采取匿名评审与合理规避相结合,前期表现与后期资助相结合;中期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统一检查相结合;以经费和科研成果为重点监管,注意点面结合,加强课题的全过程监督。
四、大力宣传,加强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
  学院开展了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发起诚信考试的倡议。辅导员坚持深入课堂,并对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授课等情况进行检查,维护了课堂秩序,保证了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院大力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学术规范文件,提升师生的自律意识;选树了一批严谨治学、成果突出的中青年典型,发扬优良学风。

  学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任务艰巨,学院尚有许多地方需要不断完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不断提高院学术委员会和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效率和执行力,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完善调查取证机制,倡导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抵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2011年度,我院未发生一例学术道德规范以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事件,这也是对我院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工作的肯定。我们将戒骄戒躁,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