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校园电动车、燃油摩托车

通行标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现就规范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申办校园电动车、燃油摩托车通行标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按照申请每台车配一个专用号牌,每个号牌只对应一个索引号,实现人车匹配。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条件:

年满18周岁。

(二)身份条件:

1.学校教职工、后勤员工、在读学生;

2.驻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指经批准的经营机构、商业网点、摊点、快递等服务机构)。

(三)车辆条件

1.车身无改装、无加装雨棚等;

2.佩戴符合国家要求的头盔;

3.需提供车辆行驶证;

4.电动摩托车、燃油摩托车需提供本人符合此车型的驾驶证(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该类车辆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需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5.需要到交管部门指定地点上车牌。

三、申请流程

(一)集中办理时间

5月13日-5月27日(上午8:30-11:20;下午14:30-17:00)

(二)办理地点

教职工、学生在后勤保卫处办理,后勤员工、校内商家等其余人员在后勤服务中心办理。

(三)现场办理流程

1.查验车辆

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头盔、行驶证、机动车要查验相应驾驶证、本人身份证。

2.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要提供相应驾驶证复印件。

3.登记办理

登记本人相关信息、签订《校园安全驾驶承诺书》后发放通行标牌。

四、校园车辆管理要求

不开违法、违规改装(加装车棚)、超标电动车;开车时佩戴安全帽,不载人;电动自行车在校内按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按学校规定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学校已经划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并有标牌),坚决服从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不在校园内随意停放(非停车区停车将被锁车拖离)。

五、特别提醒

凭学校发放的车辆通行标牌进出校园,不涂改、挪用、伪造、重领或冒领标牌。(详情见《成都外国语学院电动车管理使用办法》)从即日起,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不得载人;5月14日起,校内所有加装、改装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或在校内行驶;5月28日起,未申领校园通行标牌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或在校内行驶。

 

 

2024年5月11日

后勤保卫处